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
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债权人都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欠款。
担保责任
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人应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根据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