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购房贷款年限的规定如下:
新建商品房
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存量房
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且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
组合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形式向借款人发放。
二手房商业贷款
贷款年限因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一般是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35年,且房屋必须是在1987年后建造的(注:有的银行规定必须1990年以后建成的且拟抵押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
年龄限制
大多数银行规定,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65岁(男性)或60岁(女性)。
公积金贷款年限上限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上限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