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抵押贷款通常需要以下类型的抵押物:
1. 不动产抵押: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国有土地使用权;
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 动产抵押:
股票、债券、存单、汇票、支票、本票等;
货物、商品、原材料、半成品和制成品以及设备;
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
人寿保险单;
土地、土地附着物、林木等不动产。
3. 其他形式的抵押: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资的其他财产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物的选择通常取决于银行的具体政策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某些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可能无需抵押物即可获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