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面临破产时,其贷款的清算遵循以下法定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首先需清偿破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因破产产生的债务。

公司破产  第1张

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随后需支付破产企业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

所欠税款:

接下来需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缴的税款。

普通债权:

最后,普通债权包括无担保的银行贷款等,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如果贷款有担保,则担保物可能会被变现用于偿还债务。银行通常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因此抵押物的拍卖收入会优先支付给银行。

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会面临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索担保人或处理抵押物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