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参考信息: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85%。
二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三级(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报销限额: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药费限额10元。
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中,药费、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等)和手术费的限额分别为200元、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应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失地医疗保险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