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处理公积金贷款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变更还款人
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将贷款人变更为其中一人,另一人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责任转移
如果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贷款的责任转移到继续还款的一方名下。这需要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提交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如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
法律支持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法律支持,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并明确贷款的责任。
基本条件
借款人(抵押人)婚姻关系变化;
抵押物的受让方同意承担还款义务且具备贷款偿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变更申请时,应征得房屋共有权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方同意。
其他方式
通过房产析产或房屋买卖等方式处理,可能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网上业务平台
借款人可以通过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注册成为高级用户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借款人变更操作。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